【发彪/彪中心】杀人诛心

人不吃人,就要被别人吃。

北崇人的心都是冰雕的,一离开故乡,便有一滴一滴的冰水从那心尖上缓缓滴落下来,等心化完了,人便要死了。

他想:你们都不正常。只有我才是正常的。你们都他妈的有病。

他成了在姬发的梦里捏着嗓子说话的死者,成了一截红色的骨头,一片撕坏了的纸。

发彪/彪中心。关于发彪和彪子的一些想法基本都写在这一篇里了,含一些角色小传内容和我流捏造。全文字数1.1w

1

崇应彪刚刚离开北崇去朝歌当质子时,他的愿望还很简单,那就是去看一眼朝歌。北崇虽然也是个像样的城,是大商四大古都之一,但和朝歌那肯定是不能比的。若朝歌是玉皇大帝吸天地之精华吐出的一颗浑圆明珠,那北崇就是玉皇大帝吃午饭时从牙缝里剔出来的鸡骨头,随便一吐,就吐在了寸草不生的冻土上。崇应彪动身前往朝歌的时候,北崇已经做了两百二十多年大商的属地,在这两百二十多年里,北方的人们在冰天雪地里耕种、狩猎、祭祀、制造、戎边、进贡,一切皆按照大商的规划、大商的礼制。可是这两百二十多年过去了,北崇还是没有什么变化,在成汤子孙的统治下,这里仍是一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原。因此崇应彪在离开这片养育他的土地时,心里是没有一点留念的。北崇人的心都是冰雕的,一离开故乡,便有一滴一滴的冰水从那心尖上缓缓滴落下来,等心化完了,人便要死了。

而西岐,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崇应彪从来没有见过像西岐人那样热爱故土的人。姬发来朝歌当质子时,和崇应彪一样是九岁。他留着长发,眼睛像鹿的眼睛一样明亮。第一天晚上,孩子们在军营里烤火的时候,他就兴致勃勃地跟同伴们讲起自己的故乡来。他的故乡有半人高的苞米地,有疾驰时不见残影的白马。崇应彪听了一会儿,就说:别他妈的撒谎了。人人都知道,朝歌是大商最好的地方,是大商的王世代居住的地方。连朝歌都没有半人高的苞米地,凭什么你们那西岐乡下就能有呢?

姬发皱起了眉头,急红了脸。崇应彪本来以为他要哭,可是他只是攥紧了拳头,透亮的黑眼睛直直盯着崇应彪。另外几个北地出身的孩子也跟着崇应彪哄笑起来。唯有那殷商的小公子殷郊,穿一袭白衣远远地坐在角落,此时听见这边的动静,好奇地伸长了脖子打量着姬发。崇应彪觉得他很讨厌。

崇应彪很快就适应了朝歌的生活。朝歌有八扇城门,每个城门都有两百名守卫,四大伯侯的四个儿子在朝歌得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守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崇应彪每天早上五点要起来,从位于都城中心的宿舍,沿着一百八十层黑色台阶,走到北城门的砖石拱门下。到了拱门下,他又要再爬城墙下竹藤编的脚手架,爬到城门的最高处,向最远最远的北方天际大喊一声。殷寿说,他们的叫喊声能传到的地方,都是大商的国土,因此每一个人站在城墙上吼叫时都声嘶力竭。每一天的日出日落时分,八百名质子都需要站在城墙上这样喊叫,朝歌城里的人便把他们的叫喊声当成每一日的时钟,根据质子们的作息来安排他们每一天的生活。

太阳是东升西落的,守北门的崇应彪来朝歌的头几年里,一次也没见到过太阳。他每天朝着远方望去的时候,只能见到空旷的白色天空,与空旷的白色土地。

崇应彪觉得这差事枯燥又累人,没过多久,他就找到了对付这差事的办法。同样来自北崇的苏全孝每天都站在离他一尺远的地方,他不花多少功夫就打服了苏全孝,叫他每天早上把自己背到城门脚下,再在日落时分把自己背回去。站在城墙上守卫的时候,苏全孝就得陪他说话,给他找乐子,把地面上蚂蚁一样小的商队和马背上蒙面的女人指给他看。苏全孝的名字很好玩,但人也就像这名字一样古板又软弱,揍起来像揍稻草垛一样没意思,崇应彪很快就厌烦了他。但人一旦有了一个小弟,就会有五个、十个、百个爱当小弟的成群结队地跟着来,崇应彪厌烦起苏全孝的时候,新的玩物就来了。于是不出几个月,崇应彪便能享受每天被八个少年抬去城墙的待遇。

另外三个伯侯的儿子,显然是脑子没有他活络,每天还是得自己走着去城墙边站上一整天。鄂顺有一天在晚饭时把脚底板伸出来给他们看,那脚底板由于走了太多的路,已经磨出了厚厚的茧,没能清洗干净的血和灰尘都堆积在足底,成了一层水泥一般坚硬的外壳。崇应彪的脚是干净的,身上也比别人白净,因为有人愿意替他遮阳。他因此感到很是得意,好像这就让他比其他的质子都高贵一些似的。在家里,他尚要像下人一样被使唤,在这里,他却凭着父亲北伯侯的身份得到了使唤别人的机会。他在十二岁时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人不吃人,就要被别人吃。

 

姬发第一次c他的时候,他想:也许我会被姬发吃掉。

他们打赌,比谁能将标枪掷得最远,赌输的一方要吞火炭。这样的赌局必然会殃及池鱼,唯有这两个罪魁祸首得以全身而退,只被罚一顿就了事。姬发输了,崇应彪举着火钳走向他的时候,吕公望冲过去,把火炭抢了过来。木炭在吕公望的喉咙里燃烧,他脖子周围的皮肤变得红而透明,那张傻乎乎的脸却是平静的,像是故意要气这些想看他笑话的人。吕公望的喉咙被烧坏了,他不再能说话,只能发出一些短暂的颤音,他也不能再吃肉喝酒,只能吃碾得极碎的米糊、喝被滤干净的泉水。吕公望哑了,却因受了这般屈辱而获得了更多的尊重和照顾。崇应彪赢了,却因此受了惩罚,和另一个始作俑者姬发一起被关了禁闭。他觉得这不公平,可也说不出哪里不公平。

地下的牢房阴冷潮湿,姬发身上冷,心里烦,手就不安分,总要敲敲这边的栏杆,晃晃那头的铁门。崇应彪不想再多被关一天,就骂他他妈的别搞了好好睡觉行不行。姬发就不去折腾那些铁门,反而跑过来折腾他,手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的。这一来二去,他们就滚到了一起。

人,都是要吃人的。在这个粮食短缺的年代里,幸运的人吃人,不幸的人被吃,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姬发吃了十几年的稻谷,已经养得比大多数人都要茁壮,因此吃起人来也定是更方便,更有利的。崇应彪吃了许多的人,才换得如今这营养均衡蛋白质含量丰富的好身体,姬发想吃他,那是天理,姬发不吃他,那才是天理难容。可姬发就是这么个天理难容的人,尽去做一些天理难容的事。

【这一段发不出来,红白网站见】

那感觉就好像是听见了心上的冰水滴落的声音,像战争一样使人兴奋,像战争一样贴近死亡。

 

他们搞完以后,姬发大汗淋漓地躺在他身边,又讲起了西岐。

他说西岐的土地一直延伸到太阳落下的地方。他小时候总是想要去抓住太阳,有一次便偷偷骑了雪龙驹,在日暮时分朝着太阳落下的地方疾驰。麦子未熟的时候便挺立,丰收的时候便低垂,饱满的麦穗挂在麦杆儿上,轻轻一拂便要掉下来。姬发骑着雪龙驹穿越丰收时期的麦田,一路上便不小心碰掉了许多麦穗。他的哥哥就循着一路被踩得东倒西歪的麦子,赶在太阳完全落山前追上了他。

伯邑考追上他的时候,他还赖在马上不肯回去,说他一定要找到太阳落山的地方,要把太阳的光芒收集起来送给父亲。伯邑考只是笑了笑,说:你已经把太阳的光芒弄洒啦。姬发回过头去,只见夕阳下那些被他碰落的麦穗都闪着金光,在麦田里铺出了一条长长的金色的路。

自那之后,姬发说,我经过麦田的时候总会格外小心。我的马,我已经训练好了,跑过麦田时,连一颗麦子也不会踩到。不知道今年西岐的收成如何?麦穗还是闪着金色的光吗?

姬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黑眼睛又亮起来。他似乎在期待着崇应彪也说些什么,崇应彪只觉得他有病,说这些有的没的不知道什么意思,难道是想炫耀他们西岐领土广大土地丰饶人民幸福,他们姬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好一个模范美满家庭?崇应彪在心里想:呸。你就吹吧。人人都知道,麦子在太阳下晒干了,应该是一种土一样的棕黄色,他们在朝歌帮忙运过干粮,也用手搓过饱满的麦穗。怎么可能有金色的麦田存在呢?

姬发说完以后,朝着天花板发了半天的呆,突然转过头来,嘴微微张开了,这下是真的在期待他说些什么了。崇应彪倒是想起来了,他从前跟苏全孝是讲过自己的事的。北地的孩子都知道,在北方的深山里传说有一种白狐,皮毛似雪,叫声凄厉,神出鬼没,捉住白狐的人便能得永生。崇应彪第一次听到这传说的时候,就想:我要是捉到这只白狐,就要把它献给我的父亲。后来有一次,他在出游时对母亲说:我看到白狐了!母亲却说他脑子有病。以至于几年以后他看见苏妲己,看见在苏全孝的叙述里温柔可人的妹妹眼中露出那日他在雪原中瞥见的凶光,他也只当自己是脑子有病,是记忆出了差错。可这又有什么好说的呢,他觉得姬发在对他撒谎,那么他也就没有必要对姬发说出真相。

于是他只是说:他妈的你活太烂疼死我了。姬发露出有些抱歉的表情,坐了起来,说我帮你清理一下吧。崇应彪说滚。姬发就又躺了回去。

 

 

2

崇应彪十六岁的时候,朝歌城建起了巨大的祭坛,在东南西北四个城门旁,建起了四座巨大的神兽雕像。神兽比城墙的最高处还要再高出许多,两眼凸出,牙齿漆黑,百名力士亦难撼动。殷寿将神兽像献给王,而王已经很老很老,不能再亲自走到朝歌城的东南西北四扇门旁观瞻那神兽像的模样,他只是瘫坐在王位上,轻轻点了点头,挥了挥手。这意味着一件事情:辛乙快要死了,殷启与殷寿定会为了争夺王位大打出手。神兽代替了质子,替殷寿守望着四方的领土,质子们进了宫里,在殷寿身边护卫,他们有几百双眼几百双手,几百柄削铁如泥的长剑在他们身侧,与金色的铠甲碰撞出声,那声音就好像整个王宫里都挂满了黄金做的铃铛,铃铛一响,就有人要死掉。崇应彪的铃铛往往是最响的,他挺起胸膛,雄赳赳气昂昂地踏过铺着灰色地砖的大殿,落下泛白的脚印。他等待着。等足够多的人死掉,他的机会便要来了。

他等待着,却等到了冀州苏护叛变的消息。

伐冀的前一晚,苏全孝来找他,把一盆洗干净的衣服放在他脚边。崇应彪低头去看。苏全孝的手因为长期洗衣服而染上了溪水的白色,他的手指总在破皮,破皮后再很快愈合,如此循环往复。指尖圆润,指腹柔软。他小心地把崇应彪的衣服叠整齐,把褶皱抹开、边缘压平。死到临头,却仍是这样顺从,不知是在装给谁看。崇应彪觉得他很好笑。苏全孝总是这个样子,他点头、鞠躬、像马一样伸长了脊背叫崇应彪骑在上头,他什么都做得毫无差错,任劳任怨地成了一团棉花、一堆稻草,崇应彪看了他,却还是想笑。

苏全孝整理好了衣服,按理说应该要走了。他站起身来走到门边,却踌躇了一番,崇应彪叫他有屁快放。于是苏全孝就说:你还记得我们刚来朝歌时,站在城墙顶上守门的事吗?

崇应彪点点头。

苏全孝说:那时你说,朝北方望去,望不见太阳望不见月亮,望不见山川望不见农田,永远都只能望见白茫茫的一片。其实不是的。不是的。我知道北方是有东西的,每次爬上城墙的时候,我就总是伸长了脖子去看。我每天都那样仔细地去看,久而久之,我的脖子长了,眼睛也眯起来了。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看到了传说中的白狐,它在雪原上飞奔,如同一片雪花被席卷入暴风雪中。我刚想叫你来看,想叫你赶紧搭弓射中它,它就消失了。

崇应彪笑起来。这么傻逼的故事,你竟然信了?

苏全孝却急了,一急,他就说不清楚话。他抓着崇应彪的手臂,说:我信的,我当然信的。我也想过……

他的声音轻下去了。

这些年你辛苦了。崇应彪说。

说完他就后悔了。这句话出现得不合时宜,不符合他的性格,不符合两人的关系。可苏全孝没想那么多,他哭了起来,蹲在地上蜷缩着哭了起来,像一片化掉的雪花。崇应彪讨厌看人哭,但他想到苏全孝今天哭完了,明天到阵前就不会哭,就不会丢他们北崇的脸。

第二天苏全孝还是哭了。他死得很快,死的时候眼泪与鼻涕在脸上冻结成霜,一副孬种模样,完全担不起大王最勇敢的儿子这一称号。崇应彪端坐在马上,直直望着前方,在脑内排练着杀人的动作。抬手,放下,刀起,刀落,多么简单的事情,做了千百遍的事情。有些人的手生来就是为了做这些,也绝无可能做别的,另一些人的手则从来就不应当提起刀。他知道自会有别人去替他合上苏全孝的眼,苏全孝的章节就在这里结束了,如冬去春来时必然融化的雪。而雪总要化完,春总要再来。

 

苏全孝死后,崇应彪果然等来了他的机会。好像是苏全孝的死使得神明嗜血了一般,短短几天之内,天翻地覆。殷启杀了辛乙,姬发杀了殷启,殷寿继位,四大伯侯叛变,崇应彪杀了父亲,成了北伯侯,铁盔上加了长长的穗子,神气了起来。

本来,崇应彪当上了北伯侯,扬眉吐气了,就应当满足于此,让历史去完成他的故事剩余的部分。然而杀人并不只是杀人的那一瞬间,还涉及到杀人前的准备,杀人后尸体的处理,丧葬的礼制,活下来的人的生活,等等等等。因为有活人的存在,杀人成了一系列的动作,它不再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而是一连串繁琐的、连策划这场死亡的神明都不乐意观看的小事。而要弄清楚这一系列小事,就如同把几张极薄的纸粘在一起,粘的过程中总要撕破一些。

三大伯侯与鄂顺被杀死后,他们的尸体就要从大殿上被搬运到地牢里,在那里等待发落,这一点和他们还活着的时候是一样的。之后,他们的脑袋就要从身体上被取下来,被挂到城墙上去,在那里受百姓的瞻仰和蛆虫的啃噬。这活计儿原本跟崇应彪无关,可他坚持想要去领一颗脑袋送到城墙那里,为的就是提着脑袋招摇过市,炫耀自己新得的北伯侯身份。等他到的时候,却只剩下了最小的、最不气派的鄂顺的脑袋。这一来是因为,那三大伯侯的脑袋是平日里见不到的稀罕东西,能提一次那样的脑袋,对普通的士兵们来说也是极大的荣耀了。二来是因为鄂顺素来人缘好,那些士兵们多少见过他,和他打过招呼,把和自己说早安的人的脑袋提到手里多少有点慎得慌。因此崇应彪来到地牢里取脑袋的时候,那放脑袋的铁板上就只剩下鄂顺和他大眼瞪小眼,旁边的护卫还斜着眼睛,用一种混杂了同情和看笑话的表情看他。崇应彪对着那护卫的脚边狠狠唾了一口,拿起鄂顺的脑袋,穿过地牢。

地牢里挂了许多鲜红的脊柱,墙壁上铺着许多平整的人皮。这些装饰品不再鲜红、开始发出酸臭味的时候,就会有人把它们摘下来,换上新鲜的。这一切都在大王看不见的地方进行,像一场盛大的、规划周密的屠杀。

崇应彪对姬发说过,如果姬发杀的人比他多,就可以 他。他这样说,是因为他认定姬发每次杀的人都不会有他多。可是却总是姬发在 他。也许在他提出这个假设时,它就成了一个邀请,一个默许,就像墙上的脊柱和人皮在第一次被挂上去以后,就成了一个惯例,一条命令,就总会有人费心思来更换它们。他们负责在战场上制造尸体,就有人负责把这些尸体拖回来,抽筋剥皮做成展示品。

他们就在这些战利品底下睡觉,听风吹过那些脊柱,它们碰撞时发出风铃一样的响声。这时姬发说他可以听见脊柱说话。你杀死了谁,谁的脊柱就会向你说话。由于那些骷髅都没有舌头,只剩下了牙齿,那声音听来像是一个已经忘却了如何说话的老人在捏着嗓子窃窃私语。大部分的脊柱都沉默不语,因此他猜测他杀的人没有崇应彪多。其实不然。大部分脊柱对他不发一语,是因为他们都发现了姬发背负的这一诅咒,由此同情起了他的命运,不忍再对他说话。后来他杀了更多的人,成了周武王,对他说话的死人便越来越多,那声音如影随形,直到他的梦里都充满了死人捏着嗓子的细语。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成为周武王:他杀的人够多,可连被他所杀的人都忍不住同情他的遭遇。

这在崇应彪看来定是不可理喻的;他也从未真正向崇应彪说起这些,只在耳鬓厮磨时从牙缝里吐出些许回音,情难自已时无意透露了自己最深的秘密。直到崇应彪在成为北伯侯之后路过地牢,经过关押着黑色老虎的铁笼时,听见风敲击着笼边的脊柱,在风声中隐约传来一句:“要是我没有生过你这个儿子就好了。”

他转过身去,想要搞清楚是哪根脊柱在说话,或者是哪个不要命的混蛋胆敢藏在这里,搞这种恶作剧。然而这时所有的脊柱都朝着北方呼喊起来:你不应该出生在这世上,不应该得到吃下我们的资格。这世界弱肉强食,你会死,你必死。

崇应彪于是大笑起来。

我不该出生,但老子就是他妈的好好活到了这个年纪,不像你们,都成了骨头还敢瞎几把嘀咕。这里是殷商,是一个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世界,那么你们这些死人,这些被吃得只剩下了骨头的人,就该乖乖闭上你们的臭嘴,别再来瞎搅和活人的事。老子是堂堂正正的北伯侯!日后,还会成为更牛逼的大人物!你们给我等着瞧吧!

他这样说完以后,那声音便消失了。他于是走开了,心里其实仍有些悚然,就像把那撕坏的纸粘了回去,心里总还是担心会露陷。就像他那日在殿上杀了父亲,其实很害怕旁人发现他肩膀的抖动。

 

他从地牢走出来,拎着鄂顺的脑袋,往城门走去。鄂顺的头发散了下来,血凝结在发丝上,五官被头发扯着变了形,炸开了,像一朵花。

他知道南面的天空可以看见晚霞,鄂顺站在城墙上时,望着漫天的红霞,便知道他总有一天能乘着这些彩云回家。崇应彪把鄂顺的脑袋挂在离南面的天空最远的地方,松开手时那颗脑袋一颤,在麻绳的一端摇晃了几下,蓝色的嘴唇受重力牵引,微微张开了。鄂顺活着的时候,话是不多的,所以他死了就变得爱说话,在崇应彪的耳边叽叽喳喳了一整路,从他小时候第一次骑马摔下来差点断了腿一直讲到崇应彪最近一次发酒疯。他的话与那些脊柱的哭嚎不同,还是有条有理、绘声绘色的,因此崇应彪在赶路的时候还饶有兴趣地听了一阵。被挂在白色天空下的砖石拱门底下的时候,他还在不断念叨着。崇应彪给了他一拳,这一拳可以使所有的活人闭嘴,可是死人只是鼻子歪到了一边,越发兴奋地尖叫起来。

“大王死了!大王死了!”鄂顺的脑袋在麻绳的一端晃荡。崇应彪赶紧再给他补了一拳,叫他别瞎嚷嚷。

“大王死了!是我杀了他。”鄂顺说,说完之后死人的眼珠就向上翻去,这说明他已经去了天界,成了神仙,领天庭的工资,再也不受俗世的烦忧,再也看不见现实世界的模样。

崇应彪笑了起来,他想:你杀不死殷寿的,别犯傻了。这个世界是不会变的。大王死了,就会有新的强者替代他,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子的。而这个强者必须是他、只能是他。

他想:你们都不正常。只有我才是正常的。你们都他妈的有病。

 

 

3

他肩膀中了箭,所幸并不致命,但也足以使他难受,在马背上怎么也直不起身来。那姜文焕就爱搞这些叫人生不如死的小把戏,真该把他的脑袋也给砍下来挂城门上,和他那好哥们鄂顺的挂一块儿。他的马和他一样,是吃过人肉喝过人血的,因此不用指令便知道他想要去哪,想要去找谁。那马儿闻着血腥味儿就飞奔起来,崇应彪在马背上东倒西歪,一声不吭。

姬发去了哪里?他那匹白马的脚程很快,不出几秒就不见踪影。那马精明得很,认路,护主,还知道要躲着人,要给它一把剑,它准能把剑叼在嘴里舞得生风。它一见到崇应彪就呲牙,跟它的主人如出一辙的傻样。它还没能追上姬发,崇应彪便有机可乘。

崇应彪最早骑的也是白马。可是当时还是主帅的殷寿说,所有质子必须骑一样的马,所有的马都必须戴同样的马具。无论在军中还是在城中,讲究的都是一致、服从、配合,若有违反者定会死无葬身之地,不是死于敌方的乱箭就是死于己方的乱棍。崇应彪不想换掉自己的马,他的马向来对他很是顺从。于是崇应彪蹲在马厩里,把自己的小白马一点点染成了棕色。泥浆沾上它的皮毛时,那匹小马惊恐地退到了角落里,尖叫了起来。崇应彪按着它的脖子,硬是把泥浆糊了上去。第二次染色时,那马仍会挣扎,只是不再叫了。直到有一天,崇应彪发现他的白马不再掉色了。他们在外面奔波了一整天,回到马厩的时候马背上却没有滴下棕色的汗水,没有露出大片的白斑,像没刷好的墙皮。崇应彪用手指去搓了搓,发现马的鬃毛颜色均匀饱满,好像从一开始便是棕色的。唯有那双眼睛,周围仍泛着白,像太阳的光晕,这让这匹马看起来就有点像驴。这马的性子,也就变得和驴一样倔,崇应彪以外的人靠近它,它就要撅蹄子。

这匹马,带着九岁的崇应彪来到朝歌,又带着十七岁的崇应彪离开了朝歌。崇应彪在马背上往回望去,有一瞬间,他突然担心起自己是不是还能回得去。然后,他不由自主地开始怀念那城的模样。人在离开一座城的时候多半都是这个情形。他想起朝歌那些方方正正的房屋,一圈圈回字形的院落,如被火烧过一样永远焦黑的屋顶。阳光穿过马厩的顶篷,在地面上投下的阴影也被划分为一个个小方格,在那一个个小方格里住着跳蚤和马蝇。到了冬天,雪还不等落到地面,就融化在写着“商”字的巨大白色旗帜上。崇应彪见惯了北方动辄冻死几百号人的大雪,走在那些旗帜中间眼睛都不眨一下。那些方形的旗帜,被雪水浸湿了,变得重了、长了,像吊死的女人一样在风中缓慢地晃荡着。来自南方的质子们这时候就要欢呼起来,去舔那旗子上的雪来吃。那些未融化完的雪也是方形的,像方糖一样凝结在他们的舌尖上。这实在是一件怪事,因为崇应彪从来没听说过雪是甜的。

崇应彪离开北崇前往朝歌的时候,他的愿望是见一眼朝歌。现在他离开了朝歌,向着他从未驻足过的中原大地策马奔去,这时他的愿望竟是要见一眼姬发。他想看一眼姬发,想要亲手将刀插入姬发的心脏。抬手,放下,刀起,刀落,杀人是多么简单的事情,是他们每个人都做了千百遍的事情。他一遍遍在脑内排演着这种感觉,直到那杀人前肌肉的酸痛实在地落在了他的手臂里。杀人与睡觉,都应当是一个成果,它会开启许多问题,却断绝解答它们的可能性。他想要见到姬发,想要听到宣告他胜利的鼓声响起,这种迫切将记忆里的朝歌城烧尽了,所有的城墙都朝着他倒下来。真实的朝歌城在他身后崩塌,姜文焕关上了八扇城门,饕餮踩碎了一百八十层黑色台阶,鄂顺的脑袋滚落在泥沙里,被四处逃窜的人们踩碎。

人一旦离开一座城市,就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他有幸再回去,那时他见到的也已经不再是他所怀念的那座城。他若回去了,那他便只是新的北伯侯,他不会再是崇应彪。

 

黄河与其说是河流,不如说是一坨滚动着的泥巴。崇应彪站在朝歌看向北崇的时候,发现北崇是一个只有白色的世界,现在他站在离开朝歌的路上,发现黄河流经的地方是一个只有黄色的世界。他骑在马背上,并不能分清楚哪里是河、哪里是土地。河流是流动的土地,土地是静止的河流。他的马则是穿行在这些大泥潭中的小泥点。这时候满身污泥的姬发躺在水和岸之间,按理说也应是一颗无从辨认的泥点,可崇应彪却远远地就看到了他,他是那样扎眼,好像一粒金色的麦穗落在了泥地里。

这个比喻发生的时候,崇应彪想:放屁。麦穗不应当是金色的。可那片他从未亲眼见过的金色麦田,就在那土黄色的水和岸的交界处猛然生长了出来。

若崇应彪有长大的机会,那么在很多年后他会再次经过这河边,在他此生中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前往朝歌的路上,在这片被泥水冲刷出的沙洲边稍作停留。这条河将大商的土地连接,它们像一串被风干的腊肉挂在细绳上,即便山川易主、朝代更迭,腊肉也总是腊肉,总是只有皇帝老儿才能吃得起的。他在马上回头,看见许多年前站在河边步履蹒跚的那个少年,定会哑然失笑。

那时他已经是名正言顺的北伯侯,要前去助武王伐纣,他的属地从此以后要遵从周朝的礼制、周朝的法度,要向周武王进贡。所有帮纣王做过事的人都被换了下来,砍了脑袋,换了一群新的年轻士兵,个个都在冰天雪地里光着膀子喊武王万寿无疆,个个都以为他们自己的生活会随着新朝代的到来越来越好,以为北崇很快就不会再是那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冻土。

姬发那时定是瘦了些,眉眼不再像年轻时那样舒展,因为常年征战,长出了胡子,脚底有厚厚的茧。他的脸变得崎岖不平,就像经过了多次打磨的怪石,这让他的脸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好看了,可人们会更尊敬这样的脸,人们会更恐惧这样的脸。乌鸦从天上直直地掉下来,化作巨大的火球落在他房子的屋顶上,将那屋顶烧穿了,留下黑色的空洞*。诞下了大商的玄鸟就此灭绝,从此以后在世间成了人见人厌的厄运化身。

姬发推翻了一座城,要建起一座新的来,这样的人是不能记住自己曾经的模样的。而已经长大了的崇应彪,继承了他父亲的称号和性格,会带着他那群年轻人,沿着黄河南下,奔向他的天下共主,如那万川共流,总是奔向大海。

然而崇应彪已经失去了这样的机会。他没有长出父亲那样毛躁的长胡子,没来得及变丑陋。他成了在姬发的梦里捏着嗓子说话的死者,成了一截红色的骨头,一片撕坏了的纸。

 

崇应彪看见了姬发,便下了马,用脚去踹姬发。姬发一动不动。他高高举起鬼侯剑,好像要叫玉皇大帝也来看到:从那鸡骨头的骨髓里长出来的崇应彪,如今就要成为这天下唯一的王者。

鬼侯有好女,携此剑入侍王。女不憙yin,王怒,杀之,而醢鬼侯*。王不喜鬼侯女,却喜鬼侯剑,命众质子比武,以此剑赠与胜者。殷郊走了运,赢了这剑,可他最终被此剑所杀,现在这把剑也要被用来杀死姬发。鬼侯剑是吃人的产物,吃人自然也就成了它的使命。崇应彪将剑举过头顶时,牙齿打起了战,口腔里分泌出了唾液,就是为这个缘故。然而剑要落入姬发胸口时姬发醒了过来,将崇应彪掀翻了过去,鬼侯剑落在了一边。

崇应彪总是比他快一步。他抢先夺回了鬼侯剑,毫无章法地朝姬发劈过去,刺中了姬发的腿。可姬发不知哪来的胆子,竟顺势空手抓住了剑刃。崇应彪死命将剑往他脖子上按,姬发竟翻过了身,抱住了崇应彪,反手将剑架在他的脖子上。

他早该记得的,这家伙近战不占上风,唯在较真要强的时候总有一身的蛮力。他是吃了许多人的,无数的死人都听他差遣,枉死的鬼侯也自是更偏爱能听见死人说话的武王。崇应彪抵抗了一会儿,终于招架不住。他低下头去,于是血就从他的脖子里流了出来。

这时他体内姬发到过的地方竟然隐隐地瘙痒起来,好像有块炭在他的小腹下面烧,火苗轻轻地掠过皮肤,他本能地想要躲开,火真的烧上来时,却又不觉得疼痛。

他全身没了力气,向后倒在泥水里。这时,太阳从远方的山崖之间露出来了。在大片大片的土黄色中间,太阳是白色的,像他那匹小马的眼睛。太阳朝着黄河中落下去,那喷涌的泥沙却无法将它玷//污。姬发站在他的身边,鬼侯剑从他的手中滑落了,他浑身沾满了崇应彪的血,那血却没能使他周身的金光黯淡分毫。

这是崇应彪这一生中第一次看见夕阳。他躺在河岸上,血从喉咙里涌上来,挠得他发痒。他却想笑,一个劲儿地想笑。

他想说:我呸。夕阳根本就不是金色的,姬发你这个骗子。

可是姬发没有上当。崇应彪感觉有什么热乎乎的液体从姬发的脸上落下来,落在他自己的脸颊上。他知道姬发这是哭了。可胜利的人应该是笑着的,人应该狼狈不堪地去吃被自己杀死的人,再把吃干净的脊柱挂在墙上。姬发应当像他们从前那样,双眼发亮,牙齿咯咯作响,一副赢家的得意模样。他应当像日后名传千古的周武王那样,孤立于战车之上,见血流漂杵而面不改色。从古至今,吃了人的人都应当是那副非人的模样,即使他们能听见死人的哭喊,即使他们的心中还留存一丝善念,也没有人应当在胜利后不流露出一丝喜悦。

于是崇应彪得出了结论:姬发没有赢。他也成功杀死了姬发。

他想起讨伐冀州时远远望见苏护的眼睛,老人的身影在经久不息的风雪中逐渐变小、变小,直至缩小成一片转瞬间便融化的雪花。他想起冬天穿着毛靴披着兽皮站在雪地里,和崇应鸾比谁尿尿得更远,一解开裤带,那尿就在空中冻结成黄色的尿柱。因为北崇的冬天漫长,男孩子们闲来无事都爱比尿尿,北崇的雪地里便插了许多根这样的黄色冰柱,若是不小心绕着走,就要被别人的尿戳瞎眼睛。

离开了北崇这么久,他却突然像初到朝歌的姬发一样,怀念起故土来了。想到这里,他笑了出来。

他听见自己的心里最后那一块冰也碎裂了,冰水一滴一滴落下,很快就要被土黄色的波涛卷走。他舒展开四肢,闭上双眼,等待着黄河将他吞噬。在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秒,姬发的眼泪落在了他的嘴边。

 

 

*《夜航船·四灵部·飞禽》:【赤乌】周武王伐纣,渡孟津,有火自上而下,至王屋,流化为乌,其色赤,其声丑。

*《史记·殷本纪》: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yin,纣怒,杀之,而醢九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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